乡村振兴视角下数字电子治理

 电子治理源于新公共管理理论,区别于传统的科层治理,其不仅在技术层面上利用电子政务实现了政府治理的精准、便捷与高效,更在价值层面上通过电子民主升华了政府治理理念,实现了治理主体从管理到服务的跨越。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电子治理已成为政府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手段。乡村振兴作为国家战略,需要创新和科技的引领,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电子治理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新的路径选择。首先,电子治理能够提高乡村治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传统的乡村治理模式往往受限于地理位置和信息传递方式,导致决策滞后和资源分配不均。而电子治理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了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使村民能够及时了解村务动态,参与决策过程,监督资源分配,从而提高治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其次,电子治理有助于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电子治理不仅是一种管理工具,也是一种服务手段。通过电子平台,村民可以获得市场信息、农业技术、金融服务等多元化的服务,从而增加经济收入。同时,电子治理还能优化乡村产业结构,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电子治理的内涵与特征

电子治理是指,各级政府部门以信息网络为平台,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在对传统政务进行持续不断的革新和改善的基础上,实现政府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优化重组,将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职能进行整合,超越时间、空间的界限,打破部门分割的制约,全方位地向社会提供优质、规范、透明、符合国际标准的管理和服务,实现公务、政务、商务、事务的一体化管理和运行。电子治理呈现出以下特征:

治理的迅捷性与便利性。一方面,政府业务的电子化大大提高了政府服务与办事效率。电子政府在网上建立各种服务系统,如电子税务、电子公共服务、电子福利支付,提供“一站服务”“无站服务”,大力发展门户网站。通过这些标准化的中介工具,改变了原本需要层层审核的传统复杂的程序,使行政程序大大简化,克服了政府公务员的官僚主义倾向和办事效率低下的弊端,提高了政府的效率。另一方面,随之而来的是政府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的革新。传统科层制管理层级过多,权力过分集中,机构臃肿,对民众的需求反应滞后,其效率必然低下,严重影响到政府存在的合法性。而在电子治理条件下,新型的电子政府是对传统政府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的冲击,它改变了传统结构的政府组织形式,打破了地域、层级、部门的限制,达到了信息资源的共享,使政府的运作程序简单化。

治理的广泛性与全面性。首先是治理主体广泛。电子治理拥有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企业、社会公众等多元治理主体。多元主体彼此在各自的核心优势范围内发挥治理作用并相互配合协作,从而形成整体合力来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其次是治理内容全面。电子治理的社会背景是大数据时代,大数据来源于数据管理系统的存储数据,网络和移动终端的用户原创数据,以及传感器的自动生成数据,记录了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注重占有和分析数据的整体而不是局部,注重分析数据之间的相关关系而不是因果关系,涵盖了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将治理内容进一步细化,拓展了治理的内涵,拓宽了治理的范围。

治理的公开性与共享性。通过政府上网,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外,大量的公共信息在网上发布,包括政府的职能、办事标准、办事程序、法规政策、领导人的基本情况、政府决策的信息等等,社会公众可以随时随地的获取和利用。通过信息的公开和共享,丰富了政府管理的信息资源,体现了政府活动的透明度,减少了权力的滥用,满足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治理的服务性与互动性。通过政府、企业与公众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改变了传统必须通过一定的组织结构层次进行书面审核的工作方式,实现了政府与企业、公众之间的直接交流沟通,任何公民、企业和团体组织,都可以借助于网络表达和传递信息,提出需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完成交税、项目审批等与政府有关的事项,还可以行使对政府的民主监督权利。

治理的分权性与参与性。随着政府架构趋向扁平化,分权成为必然。电子治理打破了工业社会的高度集中的金字塔式的等级权力结构,集中和专制让位于分权和民主,一元决策中心正在发展为多元决策中心,形成了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主体。政治权力由传统科层政府时代的高度集中逐渐下放,使得权力主体增多,权力分配更加分散,这有助于构建良好的政治监督和政治参与环境。在电子治理时代,信息的开放、共享和准确为公民提供了政治参与的信息环境,公民接受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不断增强,避免了信息的不对称,使“理性无知”作用的对象越来越少。在这种良好的环境中,塑造出大量的参与型的现代公民,有着高度的政治参与热情与理性。同时,电子治理还扩大了政治参与的渠道。当电子政府的触角广泛而深入地伸向公众、企业和所有服务对象时,各种服务对象也广泛而深入地参加到政务活动中来,并且借助于各种电子技术手段,公民参与的渠道日益趋向多样化,如电子听证会、电子民意调查、电子投票、电子选举等。多样化的参与渠道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互动和沟通提供了桥梁,增强了公民对决策的影响力,有利于集思广益,推进决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

技术层面的角度:电子政务在乡村振兴中的运用

将电子政务与乡村振兴相结合,不仅仅是互联网技术的运用,更是互联网思维和互联网精神的体现。以大数据为代表的互联网技术,能够揭示传统技术难以展现的关联关系,实现用数据决策、管理和创新。互联网思维是一种系统性的商业思维和商业模式,是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充分体现“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创新”的互联网精神,数据驱动运营,基础功能免费,用户体验至上,快速更迭,对用户、产品、生产、营销以及整个产业价值链和商业生态系统的重新定位与塑造。具体而言,电子政务条件下乡村振兴工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发展精细农业。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方式较为粗放,市场定位不合理,不利于融入流通市场,这就倒逼向精细农业转型。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精细农业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借助科技手段进行精耕细作,获取资源的最大节约和农业产出的最佳效益。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指导农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方式进行农业生产,借助天气、土壤、水资源、市场环境、市场需求等数据信息,在育种、栽培、施肥、灌溉等多个环节按照严格的标准进行,既实现了传统农业的精耕细作,也促成了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有助于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投入产出率。

发展生态旅游。依托旅游产业的发展辐射,可以有效带动手工业、服务业等相关产业发展,进而反哺农业,提升当地群众的收入水平;能够为相对闭塞的农村地区带来新的理念,促进不同地区的文化交流与融合,开拓农民的视野。在电子治理背景下,需要运用互联网技术对农村地区的旅游资源、区位优势、市场前景等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实现旅游开发精准定位、精准投资、精准管理。并可以以旅游开发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通过大数据全息、整体的数据呈现,促使社会治理从“粗放式”迈向“精细化”。

发展特色电商。近年来,我国农村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淘宝县”“电商村”充分显示了农村地区借助互联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巨大潜力。借助电商的网络系统,农村地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交通落后、地理环境闭塞、信息不畅等天然劣势,拉近了自身与市场的距离,显著提高了农产品的商品化率。运用大数据发展特色电商,要摸清产业特色、市场特征,因地制宜完善电商平台的业务模式,及时更新观念,将市场前沿领域的新思路、新方向不断应用于偏远地区农村的电商发展上。

发展在线教育。在线教育跳出了时空限制,将教育资源充分开放与共享,极大促进了教育平等。与之相比,传统的实体教育对教师队伍的要求较高,而人才建设周期的漫长性,决定了在短期内实现农村地区教育水平的飞跃,发展在线教育成为必然。在加大教育资源投入、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拓展互联网教育资源的覆盖面。同时强化教师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优势,有效提升学生知识层次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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